赠湖洲郡博曾甲山乡丈-庞嵩-古诗词网

更新 2023-09-04    浏览 3596

赠湖洲郡博曾甲山乡丈

[明]庞嵩

文章畴昔仰湖郡,实履谁将复古诚。琢玉定须原抱璞,铸颜端喜获蜚声。

两斋拆养惟安定,一乐寻真是伯程。庭下三鳣原有兆,先生从此道弥亨。

作者
广东南海人,字振卿。嘉靖十三年举人。二十三年官应天通判,进治中,屡摄尹事,治堤筑防,平反冤狱,多有善政。迁南京刑部员外郎,进郎中,又迁曲靖知府,以老罢,年仅五十。早年从学于王守仁,讲学罗浮山,学者称弼唐先生。在官常集诸生相与讲习。后复从湛若水游。有《刑曹志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