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玉案三首 其三-高士奇-古诗词网
首页
诗词
诗类
诗集
诗人
古籍
首页
/
诗词
/
清代
/
高士奇
/
青玉案三首 其三
更新 2023-09-04 浏览
2836
青玉案三首 其三
[清]
高士奇
暝烟轻染横塘树,微写出、江南路。
断岸危桥疑可度。
桃花溪涧,葭芦浦溆,总隔濛濛雾。
剡藤半幅无多处,意外山川深几许。
乡思年年朝复暮。
青帘沽酒,画船听雨,何日成归去。
青玉案
猜你喜欢
[清]尤侗 青玉案 无聊
[清]赵芬 青玉案 茉莉花
[宋]张孝祥 青玉案(饯别刘恭父)
[清]陈枋 青玉案 感旧
[宋]史浩 青玉案(劝酒)
[元]顾德辉 青玉案·春寒恻恻春阴薄
[宋]薛泳 青玉案(守岁)
[宋]刘一止 青玉案
[清]潘飞声 青玉案·寄眉子
[宋]李曾伯 青玉案(丁未寿八窗叔)
[宋]陈亮 青玉案
[唐]王质 青玉案(木樨)
[宋]王之道 青玉案(对雪追和谢幼船B231)
[南北]王沂 青玉案 送温叔刚之解州军司幕官
[清]董俞 青玉案 其一 滕王阁
[清]张慎仪 青玉案 其二
[宋]张孝祥 青玉案(送频统辖行)
[清]许德蘋 青玉案 原注次贺方回韵
[金]王处一 青玉案 初宣作
[清]朱青长 青玉案
作者
高士奇
高士奇(1645—1704年),字澹人,号瓶庐,又号江村。浙江绍兴府余姚县樟树乡高家村(今慈溪匡堰镇高家村)人,后入籍钱塘(今浙江杭州)。高士奇早年家贫,后在詹事府做记录官。康熙十五年(1676年)升为内阁中书,领六品俸薪,住在赏赐给他的西安门内。 高士奇每日为康熙帝讲书释疑,评析书画,极得信任。官至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读学士。晚年又特授詹事府詹事、礼部侍郎。死后,被追谥文恪。他平生学识渊博,能诗文,擅书法,精考证,善鉴赏,所藏书画甚富。著有《左传纪事本末》、《春秋地名考略》、《清吟堂全集》等。
高士奇的作品
凤凰台上忆吹箫
天马行
满江红五首 其三
题卢征君嵩山草堂图
琐窗寒
翻香令
水龙吟二首 其一
华胥引
八声甘州
绛都春
一丛花
摊破浣溪沙
洞仙歌
河传
眉妩
聒龙谣
疏影
南乡子
小重山
惜红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