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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玉案(荷花,赣州巢龟亭为曾提管赋)
更新 2023-09-04 浏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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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玉案(荷花,赣州巢龟亭为曾提管赋)
[宋]
赵以夫
水亭横枕荷花浦。觉水面、香来去。亭上佳人云态度。天然娇韵,十分撋就,唱尽黄金缕。
耳边低道清无暑。我欲卿卿卿且住。自笑风情衰几许。一床明月,五更残梦,不到阳台路。
青玉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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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
赵以夫
赵以夫(1189-1256),字用父,号虚斋,福建省福州府长乐县(今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)人。南宋嘉定十年(1217)进士。历知邵武军、漳州,皆有治绩。嘉熙初(1237),为枢密都承旨兼国史院编修官。二年,知庆元府兼沿海制置副使,四年,复除枢密都承旨,淳祐五年(1245),出知建康府,七年,知平江府。以资政殿学士致仕。有《虚斋乐府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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