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东宪司会同年八人以诗记之-蔡戡-古诗词网

更新 2023-09-04    浏览 2849

浙东宪司会同年八人以诗记之

[宋]蔡戡

乾道龙飞二纪前,一时再会八同年。诸公谁念广文冷,三已方知令尹贤。

别乘达尊人共敬,轺车并驾我叨先。兰亭又见群贤集,盛事宜将琬琰镌。

作者
蔡戡(1141—1182),南宋官吏。字定夫,福建仙游人,蔡襄五世孙,蔡伸嫡孙。始居武进,初以荫补溧阳尉,宋孝宗乾道二年(1166)进士,累官宝谟阁直学士。七年,召试馆职授秘书省正字。八年,知江阴军。历广东、京西转运刮宫,广东、湖南提刑。淳熙十年(1183)由湖广总领徙建康府总领,寻徙淮西总领。光宗绍熙元年(1190)为浙东提刑,召除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。五年,兼知临安府,再任湖广总领。宁宗庆元二年(1196)知隆兴府。嘉泰元年(1201)知静江府兼广西经略安抚使。勤政爱民,赢得清声。生性洒脱,不肯与权奸为伍。韩侂胄掌权后,便告老还乡。才华出众,著作甚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