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范子镇承议同年宰清源-韦骧-古诗词网

更新 2023-09-04    浏览 169

送范子镇承议同年宰清源

[宋]韦骧

愿君安虑宰清源,已雪南闽大狱冤。勿叹割鸡犹屈刃,当知容驷可高门。

解舟兰水春沙浅,税鞅榆关夏木繁。所得最多公谊在,他年富贵岂须论。

作者
公元一〇三三年至一一一〇五年,字子骏,钱塘人。生于宋仁宗明道二年,卒于徽宗崇宁四年,年七十三岁。工诗文。皇祐五年(公元一0五三年)进士,除知袁州萍乡系。历福建转连判官,主客郎中。出为变路提刑。建中靖国初,(公元一一〇一年)除知明州丐宫祠,以左朝议大夫提举洞霄宫,卒。骧著有文集十八卷,赋二十卷,均《宋史艺文志》并传于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