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宝箴简介,陈宝箴作品-古诗词网

更新 2023-09-03    浏览 5624
陈宝箴
陈宝箴
陈宝箴(1831年-1900年7月22日),谱名陈观善,字相真,号右铭,晚年自号四觉老人,江西义宁(今江西九江修水县)客家人,晚清维新派政治家。1895年在湖南巡抚任内与按察使黄遵宪、学政江标等办新政,开办时务学堂,设矿务、轮船、电报及制造公司,刊《湘学报》,被光绪帝称为“新政重臣”的改革者,系清末著名维新派骨干,地方督抚中唯一倾向维新变法的实权派风云人物。后受到湖南守旧派王先谦、叶德辉的攻讦。光绪二十四年(1898年)戊戌政变爆发,百日维新宣告失败,陈宝箴以“滥保匪人”被罢黜。光绪二十六年(1900年)7月22日去世。
人物生平

  人物早年

  清道光十一年(1831年),陈宝箴出生于江西义宁。

  咸丰元年(1851年)辛亥恩科乡试中举人。

  咸丰三年(1853年)回乡,他随父组织义宁州团练,与太平军作战,为席宝田建策。在他帮助下,席宝田最终生擒太平天国幼主洪天贵福和大臣洪仁玕。

  步入仕途

  咸丰十年(1860年),入京会试,落第留京,与北京名士易佩绅、罗亨奎交游,切磋道义、经济之学,时人有“三君子”之誉。

  同治元年(1862年)投江西席宝田幕中,为其参谋划策。

  同治三年(1864年),赴南京投奔曾国藩,深受器重。同治八年(1869年),经曾国藩推荐,入京觐见,外简湖南候补知府。入湘,奉命代理因病而去的席宝田主持军务,镇压苗民起义,以功擢升道员,充营务处。

  光绪元年(1875年),署理湖南辰永源靖道事,治凤凰厅(今湘西凤凰县),教当地山民植茶、栽竹、种薯,以苏民困。又率百姓凿沱江,使行舟畅通。

  光绪六年(1880年),改官河南省之河北道,捐资创办学堂“致用精舍”。

  光绪九年(1883年),升任浙江按察使,因前在河南省任内刑狱被劾,免职归家。

  光绪十二年(1886年),经两广总督张之洞奏请,调广州。适黄河在郑州决口,被诏襄助塞河,所提治策,深为中肯,甚受河督李鸿藻重用,大臣交相论荐。

  光绪十五年(1889年),湖南巡抚王文韶上疏荐“陈宝箴可大用”,召人都,次年授湖北按察使。视事三日,改授布政使。光绪十九年(1893年),调直隶布政使。

  新政变法

  光绪二十年(1894年),中日甲午战争爆发,光绪皇帝召见陈宝箴,询以战守方略,所奏甚合帝意,乃命宝箴督东征湘军转运。翌年陈宝箴得知《马关条约》签订,悲愤交集,痛哭流泪,叹道:“无以为国矣!”后屡为国事上疏,痛陈利害得失,希望变法图强。

  光绪二十一年(1895年)4月《马关条约》签订后,为国家的危难痛心疾首,上疏时局利弊得失。同年升任湖南巡抚,慨然以开发湖南为己任,锐意整顿,刚到长沙任职就察劾县以下昏吏20余人,因得亢直美名。

  任湖南巡抚时,以“变法开新”为己任,推作新政。先后设矿务局、铸币局、官钱局,兴办电信、轮船及制造公司,创立南学会、算学堂、时务学堂,支持谭嗣同等刊行《湘学报》、《湘报》,使湖南维新风气大开,成为全国最有生气的省份。

  光绪二十一年(1895年)2月湖南矿务总局在省城长沙正式成立。又拟奏了《湖南矿务简明章程》,对办矿的方法、经费、股份、矿质等问题作了若干具体规定。随后开始了大张旗鼓的招股建矿工作。同年还与长沙绅士王先谦、张祖同、杨巩、黄自元等商议,创办了和丰火柴公司和宝善成机器公司,倡议创办的这几个企业,实际上是长沙也是湖南最早的企业,是湖南近代电信业的开拓者。与湖广总督张之洞商议,接设湘鄂两省间的电线,湖南一段自长沙省城起,沿湘阴、岳州、临湘一带驿路安设,至湖北蒲圻县境,计程225公里。全线竣工后,在长沙设立电报局,收发官、商电报,为湘省设立电报局之始。

  光绪二十二年(1896年)先后建起了常宁水口山铅锌矿、新化锡矿山锑矿、益阳板溪锑矿、平江黄金洞金矿等大型官办企业,其中以水口山铅锌矿为第一,铅锌产量呈逐年上升趋势。委任宁乡秀才廖树蘅督办水口山矿,独创“明坑法”,顺利排去积水,使采矿效率大大提高。新化、益阳锑矿的大量开采,使长沙省城的炼锑业开始产生。1896年起陆续有民族资本家在灵官渡开设大成公司、湘裕炼锑厂。灵官渡则成为湖南省最大的矿产品转运码头。矿务政策对后任的经济决策影响甚深。

  光绪二十四年(1898年)5月,奏请力行新政,并提出兴事、练兵、筹款三策以挽救危亡。7月,保荐杨锐、刘光第参与新政。9月,奏请调湖广总督张之洞入京总理新政。但反对维新派“民权平等”说,也不满康有为的托古改制,对湖南守旧顽固势力的攻击采取妥协态度。 

  革职处分

  光绪二十四年(1898年)戊戌变法维新以及因慈禧太后发动政变而遭受失败。清光绪二十国上年八月初六(1898年9月21日)慈禧发动政变,幽禁光绪,通缉康梁,杀“六君子”于京城菜市口。农历八月二十一(10月6日)惩处陈宝箴、陈三立父子的上谕发出:“湖南巡抚陈宝箴,以封疆大吏滥保匪人,实属有负委任。陈宝箴着即行革职,永不叙用。伊子吏部主事陈三立,招引奸邪,着一并革职。”

  晚年结局

  光绪二十四年(1898年)冬天被罢免的陈宝箴、陈三立父子携家眷,离开湖南巡抚任所,迁往江西老家。于光绪二十三年(1897年)去世的陈宝箴夫人黄淑贞的灵柩也一同迁回。全家老幼扶柩而行,不是回江西的修水县竹乡,而是在南昌磨子巷赁屋暂居。

  光绪二十六年(1900年)7月22日,陈宝箴猝然去世,终年69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