咏史 其二-李必恒-古诗词网
首页
诗词
诗类
诗集
诗人
古籍
首页
/
诗词
/
清代
/
李必恒
/
咏史 其二
更新 2023-09-04 浏览
3845
咏史 其二
[清]
李必恒
文成甫伏诛,五利夏亲属。
爵禄尚可捐,何至弃骨肉。
天子而神仙,人苦不知足。
汲黯言诚戆,陛下内多欲。
作者
李必恒
清江苏高邮人,字北岳,一字百药。廪生。多病耳聋。宋荦为苏抚,见其诗,招入幕府,列为江左十五子之一,方欲以姓名荐达,已短命而死。有《三十六湖草堂集》。
李必恒的作品
破阵乐
释累俘
大恺
月上
乙丑纪灾诗
方正学先生祠
遥题江阴顾山寺茶花 其一
遥题江阴顾山寺茶花 其二
归化城
饶歌(从军乐)
文游台
珠湖
吴门徐昭法先生画芝
吴门徐昭法先生画芝 其二
咏史 其一
咏史 其二
悼亡诗
谒浮山禹庙次昌黎石鼓韵作歌
和韵宋牧仲《高江村詹事以龙井茶见饷赋此答谢》
役者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