凄其岁晚不胜乡国坟墓之情再得四篇赠宗之毋以示他人也 其四-敖陶孙-古诗词网

更新 2023-09-04    浏览 4025

凄其岁晚不胜乡国坟墓之情再得四篇赠宗之毋以示他人也 其四

[宋]敖陶孙

昔我宦南海,宾友日击鲜。
今来童市归,掌肉分乌鸢。
旅食何足校,苦望双旌烟。
愿为墓户家,毋为地行仙。
作者
字器之,号臞翁,一号臞庵,自称“东塘人”。淳熙七年(1180年)乡荐第一,客居昆山。在太学,曾写诗送朱熹,又作诗悼赵汝愚,忤韩侂胄。庆元五年(1199年)进士。历任海门县主簿,漳州府学教授、广东转运司主管文字。因临安书商陈起刊刻《江湖集》受株连贬官。官至温陵通判。宝庆三年(1227年)卒。著有《臞翁诗集》2卷,收入《南宋群贤小集》。《江湖集》、《江湖后集》可见其佚诗。